运动员入场:
主裁判员首先宣布跳高比赛的规则和注意事项,包括起跳高度和每一次跳高的高度设定(最多不超过3厘米)。
在只剩最后一名参赛运动员或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横杆每次升高均不得少于2厘米,在此条件下,运动员只能使用单脚起跳。
运动员试跳顺序:
比赛开始前,主裁判员将随机抽取运动员的试跳顺序。
起跳高度和试跳时间会提前告知全体参赛运动员,供他们准备,试跳完成后,运动员可携带自己的助跑区域或者在比赛区内进行额外的调整或练习。
运动员试跳练习:
前三个轮次的比赛过程中,每轮都会有一个试跳环节,比赛开始前,主裁判员将在预设起跳高度的基础上,告知下一个轮次起跳高度。
如果同一轮次在相同高度上发生了试跳失败的情况,那么这个运动员就不再参与下一轮的试跳,如果第一轮试跳一个高度,第二轮试跳时尝试跨越更高一个高度,但未成功,则该运动员将自动放弃下一轮试跳的机会,从而进入下一轮复赛。
正式比赛开始:
当只剩下一名运动员时,主裁判员会通知这名运动员试跳成功后开始正式比赛,比赛开始前,首先确认试跳高度与官方计划一致,以便随后的上升或下降操作精准地引导运动员到正确的高度。
裁判员监督与记录成绩:
裁判员在比赛期间负责监督每位运动员在规定动作中的表现,记录他们在每一个跳高高度上的跳跃时间和高度,以及是否有任何违规行为(比如踩踏横杆或触碰立柱外壁)。
考虑到不公平因素,如有必要,裁判员可能会对某些违规动作进行仲裁,并采取适当的裁决,以保证比赛的公正性。
竞赛结果宣布:
最终成绩由裁判员评估,他们需要综合考虑运动员试跳成绩、犯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然后在比赛结束时宣布所有运动员的名次和获得冠军的队伍。
全能跳高项目的特殊规则:
若比赛中涉及全能跳高项目,横杆应始终以3厘米为标准高度,每次升高不得超过2厘米,试跳成功与否通常不影响最终成绩的决定。
起跳架位置和规则:
当只剩下一名运动员时,主裁判员应征得该运动员的意见,确保横杆两端分别距离起点至少1厘米,且横杆所有面都指向比赛场面上方,对于全能项目,更可行的做法是先设置一小段助跑道作为指导区域,以帮助运动员找到正确的起跳点。
手套和标志摆放:
防止比赛过程中意外移位或混乱,裁判员需要确保所有的跳高器械(如横杆、支柱)安装稳固,确保横杆上端呈水平状态,方便运动员使用。
赛场内不允许放置任何大会提供的标识或其他杂物,以维护比赛的秩序。
标志设立:
每位运动员都可以在助跑道上放置自己预备的一些标志物,如小手帕、彩色绸带等,用于辅助选手在跳高过程中导航和定位。